退換貨與退款說明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規,享有 14 天無憂鑑賞期
14 天無條件鑑賞期
根據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以及歐盟消費者保護指令,您在收到商品起享有 14 天猶豫期(鑑賞期)。在此期間內,您可以無條件提出退貨申請,無需說明任何理由。
健康與個人衛生類商品的特別免責說明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之規定,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或食品(包括膳食補充劑),不適用於 14 天無條件退貨之解除權。
因此:僅有在產品包裝 **完好無損、未拆封、未損壞且保持原始出廠塑封狀態** 的情況下,方能接受退貨及退款。
如何發起退貨?
若要行使退貨權利,您必須在 14 天期限截止前,將您的退貨意願告知我們的售後客服團隊:
- 發送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註明您的完整收件人姓名、電話號碼及簽收日期。或者,您可以撥打聯絡電話 +33 1 76 54 89 20。
- 我們的客服團隊將向您發送退貨登記表,並向您確認我們位於台灣的包裹退回物流中心地址。
- 請在發送退貨通知後 14 天內,將未拆封的產品通過郵局包裹或物流快遞寄回指定地址。退貨的物流郵資需由客戶自行承擔。
退款安排與流程
在我們的退貨物流中心收到您寄回的產品並進行全面檢查以確認其塑封包裝完好無損後:
- 我們將在收到退回商品後的 14 天內,退還您支付的全部商品金額(NT$ 1398)。
- 退款將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匯入您指定的台灣本地銀行賬戶。我們的客服將在安全核實後,向您索取收款銀行、分行名稱及帳號。
運輸途中商品損壞處理
如果您收到的 Takashi 包裹在快遞運輸過程中受損,或者塑封防偽標籤在簽收時已有破裂痕跡,請當場拍照留證,並在 48 小時內發送郵件聯絡 [email protected]。我們將為您重新安排免費補寄,或辦理全額退款,一切視您的個人選擇而定。